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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工程大学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细则(哈工程党发〔2017〕11号)

作者:   来源:自动化学院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7-03-31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化、规范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等党内有关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是党委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职理论学习的重要组织形式,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性修养的重要内容,是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制度,是学习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统一思想认识、提高理论水平、形成工作思路的重要平台,是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的重要途径。

第三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以政治学习为根本,以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首要任务,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重点,以掌握和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为目的,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知行合一、学以致用,坚持问题导向、注重实效,坚持依规管理、从严治学。

第四条 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职责:

(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由党委领导班子成员组成,根据学习内容和需要,可以适当吸收有关人员参加。

(二)党委对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负主体责任,对全校的理论学习负领导责任。

(三)党委书记是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第一责任人,党委书记不能参加学习时,可委派其他党委领导班子成员代行职责。

(四)党委负责宣传思想工作的成员是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直接责任人,主要职责是配合党委书记做好学习的组织工作。

(五)党委其他成员应当积极参加学习,自觉遵守理论学习中心组制度,按照学习安排或接受委派承担相应职责。

(六)宣传部和党政办共同担任学习秘书单位。宣传部负责起草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设计学习专题、提供学习资料、集体学习研讨的组织和专题辅导报告专家的邀请及学习档案归档等工作。党政办负责协调学校党委领导班子具体学习时间安排、形成学习会议纪要、整理汇总学习总结和重点发言稿等工作。

第五条 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内容:

(一)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党史国史、世界历史、社会主义发展史、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一步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

(二)把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作为重中之重,把最能体现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习近平总书记治国理政思维方式、指导办中国特色一流大学的文献作为重点篇目,结合实际学、持续深入学,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

(三)学习和掌握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时学习领会党和国家重大战略部署、重要会议和重要文件精神,经常学习党章和党内各项规章,自觉维护党的集中统一。

(四)围绕学校改革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学习研究高等教育领域特别是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等方面的知识及其在实践中的新发展,国际国内“三海一核”等领域发展形势,不断提高运用科学理论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五)党中央与工业和信息化部党组、教育部党组、黑龙江省委要求学习和其他需要学习的内容。

第六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形式:

(一)集体学习研讨。集体学习研讨是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主要形式。

形式一:根据学习重点任务,开展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集体学习研讨,组织专题辅导报告和集体研讨,参加人员一般由学校党委常委、校长助理、各分党委(党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机关、直属单位处以上干部组成,根据专题学习需要可扩大至院系基层学术组织负责人,各教工党支部书记,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民主党派负责人,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学生政治辅导员等,原则上在辅导报告后一周内进行集体研讨,围绕报告谈学习体会,开阔视野、深化思考。

形式二:根据学校《年度政治理论学习计划》的学习专题,组织集体学习研讨,提前三周发出通知,提供学习材料,以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自己学、自己讲为主,在自学的基础上,进行重点发言和集体研讨,深入开展学习讨论和互动交流。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可以根据形势和改革发展需要提出学习议题建议,由党委书记确定后,作为集体学习研讨的专题。

形式三:根据上级重要会议精神和全面从严治党要求,集体学习传达和跟进学习上级重大战略部署、重要会议和重要文件精神,及时了解掌握党和国家最新重大部署和决策,深入学习党章党规党纪,牢记和践行严格党内政治生活等各项规定。

形式四:根据形势任务要求,围绕学校改革发展等主题,结合世情党情国情、高等教育和行业发展形势,组织形势政策宣讲报告会,深刻认识特色优势和危机挑战,深刻认识现实任务和历史使命,增强“三海一核”特色办学的道路自信。

(二)个人自学。个人自学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基础。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根据学校政治理论学习计划,结合工作需要和本人实际,明确学习重点,研读必要书目,同时充分利用网络学习平台开展学习,拓宽学习渠道,自觉学习、带头学习,下功夫刻苦学习,不断提升学习效果。

(三)专题调研。专题调研是提高运用党的基本理论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重要途径。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要坚持问题导向,开展调查研究,深化学习效果,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有效的政策举措。鼓励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通过专题调研,组织相关部门形成专题调研报告或发表文章。

第七条 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组织:

(一)制定学习计划。每年年初学校党委按照中央和上级党组织部署,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年度理论学习计划,明确学习任务、学习专题、学习资料、学习进度安排等。

(二)实行考勤管理。建立学习考勤制度,严格执行签到和请销假制度。集体学习研讨一般不得请假,确因工作或其他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参加学习的,应当提前向党委书记请假。

(三)建立健全学习档案。按年度归档立卷,档案内容包括: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考勤记录、学习记录、学习总结以及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撰写的重点发言稿、发表的理论文章等。

(四)报送学习情况。学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情况和下一年度学习计划根据上级要求报送上级党组织。

(五)实行学习情况通报制度。每次集体学习研讨后,通过校园新闻媒体及时向全校教职工通报学习情况,带动和指导全校教职工的学习。

第八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习要求:

(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坚持把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作为做好一切工作的看家本领,把学习党的基本理论与学习党的理论创新成果结合起来,把握精神实质,掌握精髓要义,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

(二)坚持以学立德、以学修身、以学益智、以学增才,把提高理论素质与增强党性修养、提升工作本领结合起来,坚定理想信念,加强党性锻炼,提高精神境界。

(三)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紧密结合学校改革发展建设的实际,努力掌握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学以致用、用以促学、学用相长。

(四)党委书记作为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第一责任人,切实担负起领导责任,根据集体学习研讨专题内容指定重点发言人。坚持“书记抓、抓书记”,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领导责任制和工作机制。

(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要发挥“关键少数”的示范和表率作用。充分发挥集体学习研讨的平台导向作用,充分发挥个人自学的基础作用,充分发挥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在建设学习型党组织中的表率作用。

(六)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研讨每季度不少于1次。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参加联系单位的集体学习研讨不少于1次。

第九条各分党委、党总支根据本细则和学校年度政治理论学习计划,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年度理论学习计划并组织实施。各分党委、党总支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情况作为基层党建工作述职和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年终述职的重要内容。

第十条本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哈尔滨工程大学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修订)》《哈尔滨工程大学党委中心组集中学习专题辅导讲座制度》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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