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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创】关于举办哈尔滨工程大学2016年“五四杯”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的通知

作者:   来源: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6-09-20

为响应“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号召,贯彻落实黑龙江省系列决策部署,经校团委研究,决定举办哈尔滨工程大学2016年“五四杯”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有关要求如下:

一、大赛目的

营造学校学生创新创业良好氛围,为学生创新创业提供有利条件、搭建广阔舞台,发现和培育青年创新创业人才,传承特色鲜明的大学生创新创业品牌文化。

二、大赛主题

成就创新,励志创业

三、主办单位

共青团哈尔滨工程大学委员会

四、承办单位

哈尔滨工程大学学生科技协会

哈尔滨工程大学大学生创业联盟

五、支持单位

各院系团委

六、赛事安排

本次大赛总体举办时间为2016年9月至2016年11月,下设2项主体赛事:

(一)第二十二届“五四杯”大学生学术科技创新作品竞赛暨第十五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校内选拔赛;

(二)第十七届“五四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

以上赛事报名工作及其他具体安排详见附件。

七、工作要求

(一)各院系团委要高度重视,加强竞赛组织工作,做好院系作品征集和初赛组织等有关工作,切实提高参赛作品质量;

(二)各院系团委要广泛开展宣传发动工作,吸引更多的学生参与到竞赛中来,进一步扩大竞赛的普及参与面;

(三)各院系团委要积极争取所在院系领导、创新实验室的支持,为参赛学生提供必要的辅导和技术支持,指导、帮助学生按要求进行申报。

附件:1.关于举办哈尔滨工程大学第二十二届“五四杯”大学生

学术科技创新作品竞赛暨第十五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

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校内选拔赛的通知

2.关于举办哈尔滨工程大学第十七届“五四杯”

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的通知

共青团哈尔滨工程大学委员会

2016年9月2日

附件1:

关于举办哈尔滨工程大学第二十二届“五四杯”

大学生学术科技创新作品竞赛暨第十五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校内选拔赛的通知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学校第十一次团代会关于围绕学校育人中心工作,以服务学生成长发展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构建高水平、特色化、专业化的共青团育人模式,为我校广大学生参与科技创新搭建有效平台,传承特色鲜明的大学生科技创新竞赛品牌文化,同时为选拔高水平作品推荐参加2017年第十五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经校团委研究,决定继续举办哈尔滨工程大学第二十二届“五四杯”大学生学术科技创新作品竞赛暨第十五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校内选拔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凡本校学生(含在籍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均可组队参加。

二、作品分类

申报参赛的作品分为科技发明制作、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三类。科技发明制作类分为A、B两类:A类指科技含量较高、制作投入较大的作品;B类指投入较少,且为生产技术或社会生活带来便利的小发明、小制作等。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作者限本科生。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限定在哲学、经济、社会、法律、教育、管理6个学科内。

三、比赛流程

(一)院系初赛:2016年9月-10月下旬,各院系团委进行比赛发动、作品征集、院系初赛,于10月23日前完成本院系的作品初赛工作,并在10月29日前将院系初赛总结报告电子版报校团委学生科技创新中心(总结报告包括:初赛总结、作品情况、未能进入复赛作品情况及相应的数据、图片),未组织初赛的院系将不允许申报学校决赛作品。校团委将对院系初赛作品数量(往届重复参赛作品不计入参赛数量)进行评分,计入团体总分。院赛一等奖获奖比例不大于作品总数的20%,二等奖不大于30%,三等奖不大于40%。

(二)学校决赛申报:各院系初赛结束后,在一等奖、二等奖的获奖作品中推荐参加学校决赛作品,按照要求填写《第二十二届“五四杯”大学生学术科技创新作品竞赛申报书》,于10月29日下班前将推荐参加学校决赛作品《申报书》纸质版(一式两份)、电子版及《院系申报作品汇总表》电子版(以上表格在“启航网”公告信息栏提供下载)报送至校学生科技协会(启航活动中心354室)。每个院系推荐参加学校决赛作品总数最多12件,上届“五四杯”、“优胜杯”获奖院系可额外直推3件作品,每名学生限报一件作品,作品中研究生作品不得超过作品的总数1/2,其中博士研究生的作品不得超过1件。

(三)学校决赛作品审核:校团委将在11月上旬聘请校内外相关领域专家对各院系推荐参加学校决赛作品进行评审、查重工作,确定入围学校决赛的作品并对入围学校决赛作品按项目类别进行分类,11月中旬发布入围决赛名单。

(四)学校决赛评比:拟于11月下旬在启航活动中心阳光大厅举行,组委会将邀请校内外相关领域专家、企业家担任评委,按照《第二十二届“五四杯”大学生学术科技创新作品竞赛决赛评审规则》对所有参赛作品进行现场问辩、评审,最终确定各类获奖名单予以公示,决赛布展采用按照项目类别的情况进行布展。

四、参赛作品要求

(一)参赛作品包括科学和生活各个领域,要注重作品的创新性、实用性、学术性和科学性。科技发明制作类作品应有作品实物(含软件、硬件、工艺或模型和实物照片)。如因特殊情况无法提供实物,经组委会同意,可以交完整的设计方案和规范图纸参加竞赛。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包括学术论文)已公开发表及未发表均可参赛(时间为2015年9月至2016年9月之间发表),与导师或其他教师合写的论文不得参赛,学生毕业(学位)论文不得参赛。

(二)鼓励跨院系合作的作品参赛,由第一作者所在院系负责申报。

(三)进入学校决赛的参赛学生团队需详细填写《第二十二届“五四杯”大学生学术科技创新作品竞赛作品申报书》,并按申报书要求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导师评语、报刊或学术会议的录用通知、专利证明材料等)。论文须交报刊原文或复印、打印件。哲学社会科学类参赛作品,每份调查报告在15000字以内,每篇论文在8000字以内。

(四)校团委将聘请有关专家对申报决赛作品进行筛选,最终确定进入学校决赛的作品。

(五)学校决赛评委只评出特、一、二等奖,其余均为三等奖,院系团体总分以院系初赛评分和院系申报学校决赛作品获奖成绩两部分决定。

五、奖励办法

(一)奖项设置

竞赛分设科技发明制作类、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类、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类的特等奖、一、二、三等奖。

(二)奖励说明

1.学校将授予团体总分第一名的院系2016年度“五四杯”荣誉称号,授予团体总分第二、三、四名的院系及总排名与上届相比提升最显著的院系,共计4个院系2016年度“优胜杯”荣誉称号,并对在“五四杯”竞赛中组织指导、宣传发动等工作表现突出的院系“优秀组织奖”荣誉称号。获得“五四杯”、“优胜杯”院系,可向明年“五四杯”大学生学术科技创新作品竞赛学校决赛额外直推3件作品。

2.学校将推荐竞赛中优秀作品论文在校内刊物发表,并对该论文在正规期刊上发表的版面费资助。

3.学校将选择优秀作品在校大学生科技馆予以公开展出,并颁发校级收录证书,作品材料将汇编成优秀作品集存档。

六、有关要求

(一)各院系团委要高度重视,加强竞赛组织工作,做好院系作品征集、初赛组织等有关工作,吸引更多的学生参与到竞赛中来,进一步扩大竞赛的普及参与面。

(二)各院系团委要充分挖掘学生中优秀作品,调动和发挥参赛作品指导教师、学院科创导航员的积极作用,切实保证学院初赛作品质量,切实保证推荐参加学校决赛作品的高水平性。

(三)各院系团委要积极争取所在院系领导、创新实验室的支持,为参赛学生提供必要的辅导和技术支持,指导、帮助学生按要求进行参赛。

(四)获得“五四杯”二等奖以上的作品和该作品排名前三的作者,将作为第十五届“挑战杯”国赛、省赛、“创青春”、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校内大学生科研立项的优先推荐对象,作为明年外出参赛的重点支持对象。

(五)对于本届“五四杯”大学生学术科技创新作品竞赛的特等奖、一等奖作品,校团委将给予特殊项目资助,帮助学生进一步完善作品。

未尽事宜可咨询:校团委于云亮 电话:82518117,贾刚 电话:82519007;校大学生科协 陈自旺 电话:18804627680,邮箱:kc@hrbeu.edu.cn。

附件2:

关于举办哈尔滨工程大学第十七届“五四杯”

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的通知

为了培养可靠顶用的高素质创新型人才,引导广大学生丰富创业知识,锻炼创业能力,提升创业素质,在我校营造大学生创新创业的良好氛围,经校团委研究,决定举办校第十七届“五四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比赛时间

2016年9月~11月

二、参赛对象

我校在籍全日制学生(含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

三、参赛内容

“五四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面向在校学生,以商业计划书评审、现场答辩等作为参赛项目的主要评价内容。

四、参赛要求

(一)参赛团队成员不少于4人,不超过8人;每个团队限报一件作品,团队必须跨院系组队;

(二)参赛项目分为“产品型”“服务型”“公益型”和“互联网+”四类;

其中产品型参赛项目应针对一项发明创造或技术专利。具体来源有:参赛小组成员参与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或课外制作;经授权的发明创造或专利技术(此种情况下,须提交具有法律效应的发明创造或专利技术所有人的书面授权许可,引用其产品)。并在广泛进行市场调研、认真进行企业分析的基础上,完成一份把产品推向市场的完整、具体、有实施可能的创业计划书。

服务型参赛项目应以人力资源为核心,以产品或某项服务为载体,提供涉及代理业、旅店业、饮食业、旅游业、仓储业、租赁业、广告业等的服务。并在广泛进行市场调研、认真进行企业分析的基础上,完成一份把服务推向市场的完整、具体、有实施可能的创业计划书。

公益型参赛项目应拥有较强的公益特征(有效解决社会问题,项目收益主要用于进一步扩大项目的范围、规模或水平)、创业特征(通过商业运作的方式,运用前期的少量资源撬动外界更广大的资源来解决社会问题,并形成可自身维持的商业模式)和实践特征(团队须实践其公益创业计划,形成可衡量的项目成果,部分或完全实现其计划的目标成果),并在广泛进行市场调研、认真进行企业分析的基础上,完成一份把公益推向市场的完整、具体、有实施可能的创业计划书。

“互联网+”参赛项目要求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基于互联网的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并在广泛进行市场调研、认真进行企业分析的基础上,完成一份完整、具体、有实施可能的创业计划书。

(三)参赛学生需认真填写《哈尔滨工程大学第十七届“五四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作品申报书》(见附件1),并于9月25日前交至各院系,由院系汇总后统一交至启航活动中心353室;

(四)校团委制作了《参赛手册》供参赛同学了解具体的参赛细节及参赛各阶段的注意事项。参赛手册包括竞赛的参考选题及各类创业计划竞赛的情况介绍(见附件3);

五、竞赛流程

(一)9月初,竞赛启动,校团委举行讲座进行竞赛宣讲;

(二)9月30日前,各院系统计团队报名,确定参赛作品/项目,上交申报书及院系申报项目汇总表;校团委举办项目对接、组队沙龙、计划书写作指导等赛前培训活动;

(三)10月中旬,参赛团队提交完整的创业计划书,校团委组织书面秘密评审,确定进入复赛秘密答辩的团队,创业计划书电子版发送至heuchuangye@hrbeu.edu.cn。

(四)11月上旬,复赛秘密答辩;

(五)11月下旬,决赛公开答辩,最终决出获奖团队,举行颁奖仪式。

六、奖项设置

大赛各个类型项目单独评奖,产品型、服务型、公益型和“互联网+”的获奖比例为1:1:2:2。各类型设金奖、银奖、铜奖、优胜奖,金奖项目可获得大赛设立的奖金(各类型项目的奖励额度不同)。校团委将优先授予获得金奖、银奖、铜奖的团队负责人“学生创业先进个人”荣誉称号,获奖团队将作为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优先推荐对象,并将推荐参加2017年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2018年“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及其它全国性创业大赛。

七、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做好组织。各院系团委需高度重视,做好竞赛的相关组织工作,积极鼓励学生参加,要独立或联合组织相应的项目对接及培训。同时广泛开展宣传动员工作,让本院系学生充分了解竞赛的目的和要求。

(二)积极协调,完善保障。各院系团委要认真策划准备,对申报作品进行初步指导、评比和筛选;要为参赛学生提供指导教师、场地、技术等支持,确保参赛学生提交高质量作品。

相关附件下载:2016五四杯附件.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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